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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溪满族自治县有线电视用户指南
一、 办理安装手续
1.
请您提供详细的住址、联系电话、用户名称(姓名或单位名称),平房还须提供有线电视的邻居姓名。
2. 交纳有线电视初装费350元/户。
3. 将安装单(粉色票据)交至一楼有线电视维修站(安装队)。
4. 从安装的下月起计算有线电视费。
5. 自办理安装手续起七日内完成安装。
二、 缴纳有线电视收视费
各有线电视用户须到有线电视收费站缴纳收视费,季度内缴纳本季度的收视费,逾期不交者,按每日加收欠费5%的滞纳金。另外按<<辽宁省有线电视管理条例>>三个月以上不缴纳有线电视费的将停供有线电视信号。
三、 有线电视维修
报修电话:6821932(24小时)正常维修时间,早8时-晚18时,正常情况下,大故障72小时,小故障24小时内排除,(以报修时间为准)
四、 有线电视报停
您的有线电视信号不使用,请及时到有线电视收费站办理报停业务。
1. 将有线电视收视费当月结清。
2. 交报停费用30元/年.
3. 拆除原有的线路。
4. 请保留好报停单和收据。
五、 有线电视恢复。
您的有线电视报停期间需启用时,请携带报停单到有线电视收费站办理有线电视恢复手续。
1. 按报停单据办理恢复单据。
2. 七日内接通有线电视信号。
3. 接通有线电视信号的下月计算有线电视收视费。
六、 过户
房屋买卖时,请到有线电视收费站结清收视费用,及时办理过户手续。未办理过户的用户,责任由新户主承担。
七、 盗用有线电视信号
按<<辽宁省有线电视管理条例>>处200-2000罚款。(详细内容请看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)
本溪满族自治县有线电视收费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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